“过劳死”频发困扰日本企业

2016-10-11 10:42:43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去年4月,刚从东京大学毕业的高桥进入日本著名广告公司电通从事网络广告业务。仅仅8个月之后,就因不堪沉重的加班压力,选择自行结束了24岁的年轻生命。近日,日本劳动标准监督机构认定,高桥的自杀属于工伤。在自杀前的一个月里,其加班时间超过105小时,导致患上抑郁症。

  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产生的“过劳死”问题30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日本社会。日本政府10月7日通过的首部《过劳死等防止对策白皮书》中提到,根据厚生劳动省对1万家企业2万名员工的问卷调查显示,2015年正式员工月加班超过80小时的企业占23%。其中,有32.8%的受访员工认为,自身积累的疲劳度“很高”和“非常高”;45.6%的受访者认为“睡眠时间不足”。按行业来看,加班最多的是“信息通信业”,占44%;“学术研究、专业技术服务业”为41%;“运输业、邮政业”为38%。平均每月加班时间超过45小时的企业中,“运输业、邮政业”最多,达14%。

  《白皮书》还显示,“过劳死”的工伤认定困难重重。厚生劳动省2015年度认定的包括未遂在内的过劳自杀只有93起。而警察厅和内阁府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因工作问题导致的自杀达2159起。

  劳动时间长并不意味着劳动效率高。日本员工每年工作时间超过2000小时,而德国为1300小时,法国为1400小时。但日本员工的劳动生产率在七国集团(G7)国家中最低,2014年日本每个员工每小时产生的附加值为41.3美元,只有美国的六成。

  “过劳死”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受到关注。1988年日本《劳动基准法》规定,每周劳动时间原则上为40小时,同年全国开通“过劳死”咨询热线。2005年日本修订《劳动时间设定改善特别措置法》,不仅敦促企业缩短劳动时间,还通过采取灵活工作方式、平衡员工生活与健康等多种措施改善劳动条件。2014年11月,日本正式实施《过劳死防止法》,规定解决“过劳死”是中央政府的职责。

  《日本经济新闻》认为,解决“过劳死”问题要改革以劳动时间决定报酬的制度,更加重视劳动效率和成果。日本国会正在探讨“工作方式改革”,鼓励企业通过在家办公、弹性上班等方式,让员工兼顾工作与生活。

  (本报东京10月10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6年10月11日 22 版)

责编: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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