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民承担福岛核事故善后费用共计4.2万亿日元
据日本时事通讯社8月29日报道,2011年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发生后,除污、废炉以及赔偿等作业产生了高额费用。截至2015年末,日本国民在福岛核电站事故处理上的负担金额超过了42660亿日元(约合2803亿元人民币)。
按日本人口来算,日本国民的负担金额相当于每人分担3万3000多日元(约合2168元人民币)。由于东京电力公司(东电)希望政府提供更多援助,预计这一数字会进一步扩大。
据悉,时事通讯社在详查了截至2015年末的相关财务决算情况后,做出了上述统计。结果显示,在除污、处理核污染废弃物、污染土壤的中间贮存设施等方面,支出费用总计23379亿日元(约合1536亿元人民币)。这些经费由日本政府通过 “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等垫付。
据悉,除污、处理核污染废弃物等相关费用,最终将由该支援机构通过出售持有的东电股票来负担。不过,在取得东电股票时,金融机构融资附带政府保证,所以当出现因股价低迷无法偿还时,将由政府通过税金来填补。
此外,从能源特别会计中总计支出了约11000亿日元(约合722亿元人民币)用于建造中间贮存设施。这些钱基本以电源开发促进税的形式包含在电费中。
除此之外,日本政府直接拨款,用于支援废炉、检测食品放射性物质以及整备研发基地等,总计约13818亿日元。
报道称,东电等7家电力公司在核事故后通过提高电价的方式,已以一般负担金的形式至少增长了3270亿日元(约合215亿元人民币)。东电还向消费者转嫁了污水处理装置的保养管理费、赔偿咨询呼叫中心运营费等共计2193多亿日元(约合144亿元人民币)。(潘万历)
责编:许雪